日前,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23年我市中小学招生政策进行解读。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初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划定的服务范围,就近接收学龄前儿童入园;不得以“双语”“艺术”“国学”“私塾”等名义开展招生宣传;严禁扩大范围、自立项目向儿童家长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特色班、实验班和兴趣班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或物品;严禁跨学期收费。同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今年,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以下简称中考)既保持了政策的相对稳定,又结合上级最新要求和工作实际作出适当调整。具有济宁市学籍(学籍以2023年5月8日为截止时间)或济宁市户籍(落户时间须在2023年5月8日之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高中段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面向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招生,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我市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考生可报考普通高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高等师范教育(“2+3”五年一贯制)、中等职业学校(含职教高考班)四类学校。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县及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录取时依次按照“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普通高中学校、职教高考班、初中后高职高师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顺序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包括推荐生录取、指标生录取、统招生录取、特长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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