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总工会出台了《济宁市总工会普惠托育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扶持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日托服务的普惠托育点(中心),并予以资金支持,解决职工托育难题,持续擦亮“幼有善育 以爱托举”服务品牌。
据介绍,实施《办法》指出:托育(中心)点的创办模式分为两种,一种为单位自建自办或委托第三方运营的托育点(中心),主要面向本单位职工子女招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普惠性收费;一种由单位引进机构联办服务模式的托育点(中心),对本单位职工子女入托收费标准要有倾向性优惠。
《办法》规定,按照托育点建设规模和标准,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三档补助,主要用于托育点(中心)基础建设的设施设备、师资上岗培训、托育机构购买保险等;并对入托率50%以上且职工子女50%以上的用人单位托育机构,每个配送1000元图书玩具。
济宁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还继续实施基层暑期托管班的扶持办法,鼓励更多单位开班,并尝试多元化托管模式和机制,扩大职工受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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